什麼是I工業和C商業E能量S暴怒和C常見B商業M模型
I工業和商業儲能
「工業和商業儲能」是指在工業或商業設施中使用的儲能係統。
從終端用戶的角度來看,儲能可分為電力側儲能、電網側儲能和用戶側儲能。電力側儲能和電網側儲能也稱為表前儲能或大容量儲能,而用戶側儲能則稱為表後儲能。用戶側儲能又可細分為工商業儲能及家用儲能。本質上,工商業儲能屬於用戶側儲能,主要服務工業或商業設施。工商業儲能的應用場景十分廣泛,包括工業園區、商業中心、資料中心、通訊基地台、辦公大樓、醫院、學校和住宅大樓等。
從技術角度來看,工業和商業儲能係統的架構可以分為兩類:直流耦合系統和交流耦合系統。直流耦合系統通常採用整合式光伏儲能係統,該系統由各種組件構成,例如光伏發電系統(主要包括光伏組件和控制器)、儲能發電系統(主要包括電池組、雙向轉換器(“PCS”)、電池管理系統(“BMS”),實現了光伏發電和儲能的整合)、能源管理系統(“EMS系統”)等。
其基本運作原理是利用光電模組產生的直流電,透過光伏控制器直接為電池組充電。此外,電網的交流電可以透過光伏控制器轉換為直流電,為電池組充電。當負載需要用電時,電池釋放電流,能量收集點位於電池端。另一方面,交流耦合系統包含多個組件,包括光伏發電系統(主要由光伏組件和併網逆變器組成)、儲能發電系統(主要由電池組、光伏控制器、電池管理系統等組成)、能源管理系統等。
其基本運作原理是將光電模組產生的直流電通過併網逆變器轉換為交流電,然後直接輸送至電網或用電設備。或者,交流電也可以透過光伏組件轉換系統(PCS)轉換為直流電並充電至電池組。此時,能量收集點位於交流端。直流耦合系統以其成本效益和靈活性著稱,適用於使用者白天用電量較少、夜間用電量較多的場景。另一方面,交流耦合系統則具有更高的成本和靈活性,更適合已安裝光伏發電系統或用戶白天用電量較多、夜間用電量較少的應用場景。
一般來說,工業和商業儲能係統的架構可以獨立於主電網運行,並形成用於光伏發電和電池儲能的微電網。
二、峰谷套利
峰谷套利是工業和商業儲能中常用的收益模式,即在電價低的時候從電網充電,在電價高的時候放電。
以中國為例,其工商業部門通常實行分時電價政策和尖峰時電價政策。例如,在上海地區,上海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發布通知,進一步完善全市分時電價機制(上海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2022]第50號)。根據該通知:
對於一般工業和商業用途,以及其他兩部分和大型工業兩部分用電,高峰時段為冬季(1月和12月)19:00至21:00,夏季(7月和8月)12:00至14:00。
夏季(7月、8月、9月)及冬季(1月、12月)用電高峰期,電價將在固定價格基礎上上漲80%。相反,在用電低谷期,電價將在固定價格基礎上下降60%。此外,在用電高峰期,電價將在高峰價格基礎上上漲25%。
在其他月份的用電高峰期,電價將以固定價格上漲 60%;而在用電低谷期,電價將以固定價格下降 50%。
對於一般工業、商業和其他單一系統用電,僅區分高峰時段和低谷時段,不再進一步細分高峰時段。夏季(7月、8月、9月)及冬季(1月、12月)尖峰時段,電價將在固定價格基礎上上漲20%;低谷時段,電價將在固定價格基礎上下降45%。其他月份尖峰時段,電價將在固定價格基礎上上漲17%;低潮時段,電價將在固定價格基礎上下降45%。
工業和商業儲能係統利用這種價格結構,在用電低谷時段購買低價電力,並在用電高峰或高價時段將其輸送給用電負載。這種做法有助於降低企業的用電成本。
三能量時間偏移
「能源時間轉移」是指透過儲能來調整用電時間,以平抑高峰需求並填補低谷時段。在使用光伏電池等發電設備時,發電曲線與用電曲線的不匹配會導致用戶要么以較低的價格將多餘的電力賣給電網,要么以較高的價格從電網購買電力。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用戶可以在用電低谷期為電池充電,並在用電高峰期釋放儲存的電能。這種策略旨在最大限度地提高經濟效益並減少企業碳排放。此外,將再生能源(如風能和太陽能)的剩餘電力儲存起來,以備高峰期使用,也被視為一種能源時間轉移策略。
能量時移對充放電時間表沒有嚴格的要求,而且這些製程的功率參數也相對靈活,因此是一種應用頻率很高的通用解決方案。
四、工業和商業儲能的常見商業模式
1.主題I參與
如前所述,工商業儲能的核心在於利用儲能設施和服務,並透過峰谷套利等方式獲取儲能效益。圍繞著這一產業鏈,主要參與者包括設備供應商、能源服務提供者、融資租賃方和用戶:
| 主題 | 定義 |
| 設備供應商 | 儲能係統/設備供應商。 |
| 能源服務提供者 | 利用儲能係統提供使用者相關儲能服務的主體,通常是能源集團和在儲能建設和營運方面擁有豐富經驗的儲能設備製造商,是合約能源管理模式(如下定義)的商業場景的主角。 |
| 融資租賃方 | 在「合約能源管理+融資租賃」模式(如下定義)下,實體在租賃期間享有儲能設施的所有權,並向使用者提供使用儲能設施和/或能源服務的權利。 |
| 使用者 | 耗能單位。 |
2.常見的B商業M模型
目前,工商業儲能領域有四種常見的商業模式,分別是「用戶自投資」模式、「純租賃」模式、「合約儲能管理」模式和「合約儲能管理+融資租賃」模式。我們將其總結如下:
(1)Use I投資
在用戶自投資模式下,用戶自行購買並安裝儲能係統,主要透過峰谷套利等方式享受儲能效益。此模式下,用戶雖然可直接減少削峰填谷,降低用電成本,但仍需承擔初始投資成本及日常維運費用。商業模式示意圖如下:
(2)純L緩解
在純租賃模式下,使用者無需自行購買儲能設施,只需向設備供應商租賃儲能設施並支付相應費用。設備供應商為用戶提供建置、營運和維護服務,所產生的儲能收益歸用戶所有。商業模式示意圖如下:
(3)合約能源管理
在合約能源管理模式下,能源服務提供者投資購買儲能設施,並以能源服務的形式提供給使用者。能源服務提供者和用戶依約定的方式共享儲能收益(包括利潤分成、電價折扣等),即在用電低谷或正常電價時段利用儲能電站系統儲存電能,然後在用電高峰時段向用戶供電。用戶和能源服務提供者隨後按約定比例共享儲能收益。與用戶自主投資模式相比,此模式引入了提供相應儲能服務的能源服務提供者。在合約能源管理模式下,能源服務提供者扮演投資者的角色,這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用戶的投資壓力。商業模式示意圖如下:
(4)合約能源管理+融資租賃
「合約能源管理+融資租賃」模式是指在合約能源管理模式下引入融資租賃方作為儲能設施和/或能源服務的出租方。與單純的合約能源管理模式相比,引入融資租賃方購買儲能設施能夠大幅減輕能源服務供應商的財務壓力,使其更能專注於合約能源管理服務。
「合約能源管理+融資租賃」模式較為複雜,包含多種子模式。例如,一種常見的子模式是,能源服務提供者首先從設備提供者獲得儲能設施,然後融資租賃方根據與用戶的協議選擇併購買儲能設施,並將儲能設施租賃給用戶。
在租賃期間內,儲能設施的所有權歸融資租賃方所有,使用者享有使用權。租賃期滿後,使用者可取得儲能設施的所有權。能源服務提供者主要向使用者提供儲能設施的建造、營運和維護服務,並可就設備銷售和營運向融資租賃方獲得相應的報酬。商業模式示意圖如下:
與先前的種子輪模式不同,在另一種種子輪模式中,融資租賃方直接投資於能源服務供應商,而非用戶。具體而言,融資租賃方根據與能源服務提供者的協議,從設備提供者選擇並購買儲能設施,並將這些儲能設施租賃給能源服務提供者。
能源服務提供者可利用此類儲能設施向用戶提供能源服務,並按約定比例與用戶共享儲能收益,然後將部分收益償還給融資租賃方。租賃期滿後,能源服務提供者獲得儲能設施的所有權。商業模式示意圖如下:
V. 常見商業協議
在所討論的模型中,主要業務協議及相關方面概述如下:
1.合作框架協議:
各方可以簽訂合作框架協議,以建立合作框架。例如,在合約能源管理模式下,能源服務提供者可以與設備提供者簽訂此類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例如儲能係統的建造和運作。
2.儲能係統能源管理協議:
本協議通常適用於合約式能源管理模式和「合約式能源管理+融資租賃」模式。協議內容包括能源服務提供者向用戶提供能源管理服務,用戶獲得相應的收益。能源服務提供者的責任包括向使用者收取費用以及參與專案開發合作,而能源服務提供者則負責設計、建造和營運。
3.設備銷售協議:
除了純租賃模式外,設備銷售協議在所有商業儲能模式中都至關重要。例如,在用戶自投資模式下,用戶需要與設備供應商簽訂協議,購買並安裝儲能設施。品質保證、符合標準以及售後服務都是至關重要的考量。
4.技術服務協定:
該協議通常與設備供應商簽訂,用於提供系統設計、安裝、運行和維護等技術服務。明確的服務要求和對標準的遵守是技術服務協議中必須涵蓋的關鍵面向。
5.設備租賃協議:
在設備供應商保留儲能設施所有權的情況下,使用者和供應商之間會簽訂設備租賃協議。這些協議明確規定了使用者在維護和確保設施正常運作方面的責任。
6.融資租賃協議:
在「合約能源管理+融資租賃」模式下,使用者或能源服務提供者與融資租賃者之間通常會簽訂融資租賃協議。該協議規範儲能設施的購買和供應、租賃期間及租賃期後的所有權,以及為家庭用戶或能源服務提供者選擇合適的儲能設施的考量。
VI. 能源服務提供者需特別注意的事項
能源服務提供者在實現工商業儲能和獲取儲能效益的過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對於能源服務提供者而言,工商業儲能領域存在一系列需要特別關注的問題,例如專案準備、專案融資、設施採購和安裝等。我們簡要列舉這些問題如下:
| 專案階段 | 具體事項 | 描述 |
| 專案開發 | 使用者選擇 | 作為儲能專案中實際的能源消耗單元,使用者俱備良好的經濟基礎、發展前景和信譽,能夠大幅保障儲能專案的順利實施。因此,能源服務提供者在專案開發階段應透過盡職調查等手段,對使用者做出合理謹慎的選擇。 |
| 融資租賃 | 儘管透過融資租賃的方式投資儲能專案可以大大緩解能源服務提供者的財務壓力,但能源服務提供者在選擇融資租賃方並與其簽訂協議時仍應謹慎。例如,在融資租賃協議中,應明確規定租賃期限、付款條款和方式、租賃期滿後租賃資產的所有權以及租賃資產(即儲能設施)違約的責任。 | |
| 優惠政策 | 由於工商業儲能的實施很大程度取決於峰谷電價差異等因素,因此在專案開發階段優先選擇地方補貼政策較為優惠的地區,將有助於專案的順利實施。 | |
| 專案實施 | 專案備案 | 在專案正式啟動之前,應根據專案所在地的政策確定專案備案等具體程序。 |
| 設施採購 | 儲能設施作為實現工商業儲能的基礎,其採購應格外重視。所需儲能設施的相應功能和規格應根據專案特定需求確定,並透過協議、驗收等方式確保儲能設施的正常有效運作。 | |
| 設施安裝 | 如上所述,儲能設施通常安裝在使用者場所,因此能源服務提供者應在與使用者簽訂的協議中明確規定專案場地使用等具體事項,以確保能源服務提供者能夠在使用者場所順利進行施工。 | |
| 實際儲能收入 | 在儲能專案的實際實施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實際節能效益低於預期效益的情況。能源服務提供者可以透過合約協議或其他方式,在專案各方之間合理分配這些風險。 | |
| 項目完成 | 完成程式 | 儲能工程完工後,應依工程相關規定進行工程驗收,並出具竣工驗收報告。同時,應根據專案所在地的具體政策要求完成併網驗收和工程消防驗收程序。對於能源服務提供方,合約中應明確規定驗收時間、地點、方式、標準以及違約責任,以避免因條款不明確而造成額外損失。 |
| 利潤分享 | 能源服務提供者的收益通常包括按約定比例與用戶分享儲能收益,以及承擔與儲能設施銷售或營運相關的費用。因此,能源服務提供者一方面應在相關協議中明確收益分成的具體事項(例如收益基礎、收益分成比例、結算時間、結算條款等),另一方面應密切關注儲能設施實際投入使用後的收益分成進度,避免項目結算延誤造成額外損失。 |
發佈時間:2024年6月3日





